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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农村村庄和民宅规划建设条例(草案)》是规范我省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规划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为了进一步做好条例的修改工作,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推进立法民主,现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修改的《陕西省农村村庄和民宅规划建设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在2005年11月11日之前发往以下地址:

  西安市新城大院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
  邮政编码:710006(请在信封上注明“村庄规划建设”)
  电子邮件:fzhw180@sina.com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5年10月31日

 

 
 
《陕西省农村村庄和民宅规划建设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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