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2006年质量月 今天是:
  活 动 内 容
开展“名牌企业手拉手”活动促进名牌产业链形成
在西安、宝鸡、咸阳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
举办企业高管质量认证论坛
开展“食品安全年”专题活动
“三秦质量万里行”系列活动
计量技术服务队到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计量节能降耗服务活动
开展现场免费检验、检测、宣传活动
开展“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四五普法表彰总结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活动
举办质量工程师演讲比赛
 联 办 单 位
省委宣传部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发改委
省总工会
团省委
2006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创新提升质量 名牌促进发展
·降废减损提质 节能降耗增效
·奉献优质产品 构建和谐社会
·质量赢得市场 诚信铸就品牌
·质量在我手中 用户在我心中
·关注食品安全 保障大众健康
·采用国际标准 提升竞争能力
·以质量诚信为荣 以假冒伪劣为耻
·质量关系你我他 提高质量靠大家
·树立质量法制观念 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创新发展演绎时代精神 提升质量构建和谐社会
·科技创新提升质量水平 质量提升创造名牌产品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家庭装修用木地板的消费者实行免费检验的通知


各木地板相关企业:

木地板是家庭耐用消费品,近年来,既是消费热点,也是质量投诉的焦点。劣质木地板存在甲醛释放量超标、强度差、耐磨差、含水率不合格、木材树种以次充好等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和行业形象。为扶优治劣,净化陕西木地板市场,维护行业健康有续的发展,我站将发挥权威、专业的技术优势,联合行业主流品牌,重拳出击,从 9 月 1 日至 10 月 16 日之间,对个人家庭消费者购买的木质地板进行免费检测。

免费检测期间,个人消费者购买木地板后,安装时如对其产品质量有疑义,可携带购物发票、个人身份证明和施工现场随机抽取的样品来我站,一律实行免费检验。对不合格产品,我站将出具检测结果,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依据。具体情况详见免费检验相关规定。

附:免费检验的相关规定

二 00 六年八月十五日

检验的相关规定  

1 、检验的产品范围: 强化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

竹地板等各类木(竹)地板

2 、检验的对象: 2006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16 日期间,全省范围内 家装购买并安装木地板的个人消费。

3 、消费者的义务:送样时消费者须同时提供购物发票、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样品及样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由送样人提供并负相关法律责任,样品由消费者无偿提供送至我站,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消费者有义务向媒体或职能部门投诉 , 协助打击伪劣产品 .

4 、经检验合格产品原则上只向消费者提供检验结果不出具正式检验报告,但本站按照规定保留样品和检验结果。

5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省林产品质检站。

免费检验及消费者咨询、送样时间: 2006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16 日期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省林产品质检站地址: 西安市西关正街 233 号省林业厅 2 号办公楼 1 层

咨询电话: 029-88628843 029-88652460

二 00 六年八月十五日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规处87292236 质量处87294632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Tel:029-87294846 87291164 Fax:029-87291342